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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桥镇】“奔跑吧·少年”第三届中国城市青少年跳绳公开赛(嘉定站)开启报名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2日 点击数: 来源:上海嘉定

“奔跑吧·少年”第三届中国城市青少年跳绳公开赛是由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创办的青少年体育赛事,旨在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广泛搭建“一小时竞赛圈”。

一、参赛办法

(一)接受个人报名和团队报名,团队报名需以俱乐部、学校、协会等为单位报名,每个单位限报2支队伍,队伍名称格式:单位名称+(一队/二队)。

(二)团队报名每队可报领队1-2名,教练员1-3名,运动员若干名。

(三)每名运动员限报3项个人项目,3项集体项目,个人项目只能在本年龄组参赛,集体项目允许跨一个年龄组按大年龄组报名参赛(至少有一名运动员符合该年龄组)。

(四)各站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本单位参赛,且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同一项目运动员只能在一个组别参赛。无替补运动员,报名截止后个人项目不得换人,集体项目因病换人须出具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赛视为弃权处理。

(五)运动员须着适当的比赛鞋服参加比赛,比赛时不得佩戴任何妨碍安全的饰物、挂件。

(六)参赛运动员报名时必须持有本年度县级以上医院或参赛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含心电图)。

(七)参赛运动员须身体适宜参与跳绳运动,并签订《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详见附件)。

(八)参赛前,运动员须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购买保额2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有效期应覆盖赛事期间,或购买组委会推荐的青少年体育运动专项保险,以确保运动员在整个赛事相关周期内都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并对突发意外提供有效止损。

二、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2025-2028年全国跳绳竞赛规则》,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比赛中非人为因素造成比赛无法继续,经主裁判批准后,手柄与绳体脱离、断绳仍可进行重赛。

2.计数赛中,出现抢跳或抢换后,不取消该项目比赛成绩,在总成绩中扣除10个。

(二)分站赛中获得各组别前八名(队)运动员直接晋级全国总决赛同项目比赛。

(三)分站赛各组别前三名(队)和全国总决赛各组别前八名(队)运动员将获得2026年国际跳绳大师赛和第十届上海国际交互绳大奖赛同项目比赛的参与资格。

三、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各项目各组别录取前八名,5人及以上的项目前三名颁发证书、奖杯,四至八名颁发证书,其余各项目前三名颁发证书、奖牌,四至八名颁发证书。

四、资格审查与纪律

(一)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与纪律监督,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和纪律工作,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赛。

(二)本次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并查实运动员出现冒名顶替参赛、伪造参赛证件、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将对涉及教练员和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再次出现此类情况的终身禁止参加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举办赛事。

(三)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无故罢赛、殴斗滋事违背体育道德和违反体育竞赛纪律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情况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各单位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组委会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五、申诉

(一)运动员对裁判员裁决有争议时,由领队或教练员在此项目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提交800元申诉费。申诉委员会根据比赛视频给予裁决,成绩在规则误差范围之外(30秒以内计数赛项目的成绩误差允许为双脚4个,其他为双脚6个),申诉可重新更正成绩,并退还申诉费;成绩在规则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的,保留原始成绩,不退还申诉费,花样赛及规定赛原则上以临场裁判打分为准,不接受申诉。申诉委员会的判决为最终裁决。

(二)在本届赛事中发生的纠纷,主、承办单位和参赛主体的法人单位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裁判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

比赛裁判员、仲裁、技术官员由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统一选派。

七、器材

(一)赛事推荐跳绳品牌:跃动牌。

(二)速度类项目自备绳具,使用组委会电子计数设备。

(三)花样类项目请参赛队伍提前自备跳绳装备,使用组委会推荐的赛事用绳。


八、其他

(一)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版权以及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为宣传和推广,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人员的肖像用于摄影、摄像、电视播放、识别以及其他方式的记录和记载,包括用于组委会授权的第三方使用。

(二)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于赛前发布补充通知。

九、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城市青少年跳绳公开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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