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4201000-2024-035 | 发布机构: | 区体育局 |
生效日期: | 2024年09月24日 | 文 号: | 嘉体【2024】3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体育局
嘉体【2024】37号嘉定区体育类场所非正常停业应急处置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体育类场所管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体育类场所非正常停业事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体育市场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嘉定区内经营休闲健身、体育娱乐和体育培训等内容的场所与机构,在未经规范程序办理清算、注销等程序即停止服务的非正常停业均适用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负责。落实街镇体育部门属地管理职责,主动跨前一步,快速应急响应,掌握最新情况,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协同应对。区体育局同相关单位之间加强沟通,协调指导街镇体育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第9号令)、《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沪府规〔2024〕6号)、《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2〕1号)、《嘉定区培训机构非正常停业应急处置方案(试行)》(嘉教〔2020〕58号)等相关规定,依法规范开展应急处置。
三、成立工作小组
组 长:周信伟(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高秋瑾(嘉定区社会体育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张 言(社体科负责人)
胡 涛(产业办负责人)
各街镇体育部门负责人
联络员:林本玉(产业办职员)
四、应急处置
对各类体育类场所机构非正常停业引发的应急事件,区体育局和街镇体育部门分工合作,按照五步法作出相应处理。
1.部门联动。区体育局通过群众举报等渠道接到机构非正常停业消息后,立刻启动应急机制。由产业办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领导,同时指导街镇体育部门跟机构、物业等多方取得联系,了解机构经营情况、会员情况、欠租情况等,并要求机构负责人积极配合各部门的处理工作,保持联络畅通。街镇体育部门同步报送街镇平安办做好维稳准备。对于涉及连锁品牌机构引发的群体性投诉重大事件,区体育局根据事态发展,及时更新数据和事件进展情况,并汇总上报市体育局。
2.现场处置。区体育局指导街镇体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设立专门接待点,按照《街镇非正常停业机构会员信息登记表》登记汇总会员信息,记录会员的基本信息、具体需求和问题,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同时,街镇体育部门配合街镇平安办等部门做好现场会员的接待解释工作,安抚会员情绪,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避免人员聚集,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3.约谈机构。区体育局或街镇体育部门约谈机构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督促机构积极履约,承担社会责任。一方面,要求机构制定详细的转课方案,包含时间、接收机构详情、收费标准、转课后续处理热线等基本内容,并且及时公布。后续根据会员反馈及时调整转课方案,做好会员的分流安置工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要求机构对会员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及时发布公告,全程负责,及时回应会员需求。
4.处理投诉。区体育局指导街镇体育部门做好信访投诉处理,对涉及分流和退费的投诉,按照统一口径答复。对涉及非体育类培训、劳资纠纷或涉嫌违法犯罪的投诉,由相关部门负责解答。
5.善后处理。区体育局及街镇体育部门督促停业歇业经营者做好消费者安置工作。鼓励发挥行业自律和公益互助作用,引导行业品牌机构积极参与,结合互保体分流机制,降低消费者损失,挽回消费者信心,维护行业良性发展。对自愿提供资金支持(含投资、收购、借款等)的同行机构,协调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五、工作要求
区体育局一方面要整合部门力量,快速有效应对,强化部门联动,增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互通相关信息,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要牢牢把握依法行政底线,依法严格应急处置,用足法律和政策资源。同时,要将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引导理性合法维权,用好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上海市嘉定区体育局
2024年9月24日